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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朝监狱神操作:死刑犯花一千两银子买替死鬼

网络整理 2019-06-23 国内新闻

清朝康熙年间,著名的“《南山集》案”发作。《南山集》作者戴名世被处死,300多人被牵连其间。就连为《南山集》写序的文人方苞,也被关进京城刑部监狱。

方苞在刑部监狱关押了两年。他将狱中所见所闻,写成《狱中杂记》一文,揭露了清朝监狱的黑暗和丑恶。

清朝监狱神操作:死刑犯花一千两银子买替死鬼

比如,死刑犯花一千两银子,就能在监狱书吏的操作下,买到替死鬼,从而逃脱一死。

《狱中杂记》记载:有某姓兄弟以把持公仓,法应立决,狱具矣,胥某谓曰:“予我千金,吾生若。”叩其术,曰:“是无难,别具本章,狱词无易,取案末独身无亲戚者二人易汝名,俟封奏时潜易之而已。”其同事者曰:“是可欺死者,而不能欺主谳者,倘复请之,吾辈无生理矣。”胥某笑曰:“复请之,吾辈无生理,而主谳者亦各罢去。彼不能以二人之命易其官,则吾辈终无死道也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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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说,有兄弟两人,因为犯下把持公仓的大罪,按律判处斩立决。判决下来后,一个管文书的书吏嗅到了发财的机会,找到兄弟俩:“你们给我一千两银子,我有办法让你们保住性命。”兄弟俩赶紧问他有什么办法。

书吏回答:“这也不难,我给你们另外准备一份判决词,原文不用改动,只不过把后面两个没有家属和亲戚的同案从犯的名字换成你们两个。等到案文加封上奏的时候,偷偷地换一下。”

另一个书吏有点担心,问:“我们当然可以欺骗死者,但不能瞒过主审管。万一主审官发现怎么办呢?如被发现,我们就活不成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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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吏笑道:“主审管要发现的话就得重新上奏请示,重新开判决词,我们这些人固然活不成,但主审官也得一个个罢官走人。对主审管来说,这只不过是两个不相干的人,又没人喊冤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他们是不会认真对待的!对他们来说,保住自己的官职比什么都重要,我们这些人,又有什么可怕的呢?”

结果怎么样呢?“竟行之,案末二人立决。主者口呿舌挢,终不敢诘。”这个胆大包天的书吏真的这样做了,于是两名可怜的从犯被处了死刑。主审管发现事情的真相后,吓得口张舌翘最终却不敢追究。

方苞被关在监狱时,还见过这两兄弟。同牢房的犯人指着他们说:“这两人就是用某某的命换他们脑袋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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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过,有一天晚上,那名书吏暴病而亡,大家都认为这是报应。

类似的现象,在福建一带也时有发生。有钱有势的士绅作奸犯科后,往往花钱请人代替自己坐牢。甚至犯了杀人大罪,被判死刑,只要肯出钱,就会有穷苦的人前去给他们抵命——这就是福建地方所称“宰白鸭”。

据《春冰野事乘》记载,有一年,一名朝廷大员到福建提审一件凶杀案件。他注意到死者是一名彪形大汉,嫌疑人却是一个16岁的瘦弱少年。朝廷大员仔细审讯后,少年说出真相,原来他就是顶替真凶的“宰白鸭”。

清朝监狱神操作:死刑犯花一千两银子买替死鬼

朝廷大员将案件打回县里重审。没想到,县里再次作出同样的供词和判决。朝廷大员大吃一惊,询问少年。少年告诉他,他被押回县里重审后,知县恨他翻案,下令差役将他打得皮开肉绽。家里父母也骂了他一通,说:“卖你的钱,早已经用完,你现在翻供,不是让全家逼上绝路吗?”少年一想,进退都是绝路,不如顺从父母之命,死了算了。

朝廷大员听了,黯然不语。

【参考资料:《狱中杂记》《春冰野事乘》等】

本文作者:勇哥读史(今日头条)

原文链接:http://www.toutiao.com/a6702689992818295308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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